“这样挺好,以后奔影发脾气,她也能制住它。”
选完马匹,巴特一家人热情地要留陈胜青两人吃饭,被陈胜青以孩子还在家等着为由婉拒。
巴特妻子看他们执意要走,给了他们一些酸奶疙瘩,一大块新鲜的羊肉,还有一只巴特下午猎得新鲜野兔,送他们出村。
陈胜青推辞不过,再三感谢,把东西挂在马鞍两侧的布袋里,跟杨秋瑾一人骑着一匹马往部队里走。
夜黑风高,繁星如银河在天边闪耀,寂静的夜色中,除了偶尔听见一些野兽狼嚎声,耳边只有风吹动衣物和杂草的轻微风声。
杨秋瑾坐在马背上,望着天边漂亮的满天星辰,感受到奔影慢慢奔跑带起来的风,像在风中飘行,让她不由自主闭上眼睛,感受这难得的自由散漫的味道。
满天星光下,陈胜青跟她并排骑着马,在四周不明的光线下,他看见她带着惬意笑脸的脸,他英俊的五官也浮现出一丝淡笑:“秋瑾,你喜欢这里吗?”
“这里?”杨秋瑾睁开眼睛,四处看了一圈,黑茫茫的一片,只能隐约看见他们还在戈壁滩上行走,“戈壁滩有什么喜欢的。”
陈胜青短暂的沉默了一下,语气有些无奈:“我说得是边疆,你喜欢边疆吗?”
“我才来多久,你说我喜不喜欢。”杨秋瑾觉得陈胜青怪怪的,“比起这里满天黄沙,处处是干旱的戈壁滩,植被种植困难,我更喜欢我们绿水青山的家乡。”
“如果有一天,这里改建的跟我们家乡一样青山绿水,你会一直留在这里吗?”陈胜青拉着马绳,让追风不去啃地上的草,声音沉闷问。
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杨秋瑾偏头看他,“你要在这里当一辈子兵吗?”
“不会。”陈胜青摇头,“我说不定会退伍专业,一直呆在边疆做其他事情。”
“那不就结了。”杨秋瑾正视前方,在马背上一晃一晃的,“你我是夫妻,你在哪,我就在哪,你要一直留在边疆,我自然也留在边疆。”
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开了花,陈胜青忍不住嘴角微勾,声音温柔道:“如此最好,你在这里等我一下。”
杨秋瑾:?
就见他骑着马,向着某个方向狂奔一阵,不多时远处传来几声枪声,很快他又骑着马回来,手里多了四只血淋淋的肥硕兔子。
“!!!”杨秋瑾震惊不已,“这么黑的天,你是怎么看到兔子的。”
“我在部队受过特训,要在暗夜里执行任务,能看见夜里许多活动的东西。今晚夜色并不黑,天上的星星能照亮路。”陈胜青把兔子放进布兜,策马跟她并驾齐驱,“戈壁滩并不是什么植被都没有,沙棘、骆驼刺、野枸杞、独尾草等等野草生长在其中,许多野兔子会在这些植被附近做窝,想抓它们很容易。”
“戈壁滩上有很多兔子?”
“不多,只是这些生物繁殖能力强,偶尔能碰见。如果往北方向走,在天山群山下,那里有被雪水浇灌出来的大片草原平地,草原上有许多野兔子。”
陈胜青兴致勃勃道:“那边的平地被它们挖得到处是洞,晚上没人敢骑马,怕马踩到洞里,摔断腿,人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受伤。你如果喜欢吃兔肉,等我巡边结束,给你多打几只兔子带回来。”
“好。”对于男人突如其来的热情,杨秋瑾除了有些奇怪之外,心里还是有些开心的。
一个男人,能记得给妻子带东西,哪怕是只兔子,都让杨秋瑾觉得窝心,因为这代表他心里是有自己的。
这对她来说,足够了。
她不求陈胜青有多喜欢自己,至少在他们婚姻存在的期间,他要做到一个丈夫,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。相应的,她也会做到一个妻子的责任。
想到这里,她又想到在她决定去农场干活开始,她几乎从早忙到晚,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孩子,心里无比愧疚。
当他们终于到达部队,陈胜青让她把马放在营地一个专门养马的马房里,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往赵二凤家里赶。
天色已经很黑了,家属院早就拉闸停电,几乎人人都沉睡在梦乡。
天佑躺在李家两个儿子的炕床上,听着李二蛋磨牙的呼吸声,闻着李四蛋臭脚丫子的味道,怎么也睡不着。
他在黑暗中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,怎么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妈妈带他跟着爸爸来到边疆随军以后,妈妈就性情大变,对他没以前好了,她还从早忙到晚,很多时候都顾不上他,让东家妈妈,西家婶婶,还有那个对他十分严厉的爸爸来管他。
他已经变得比以前听话懂事很多了,现在的他,不跟同学打架吵架,不到处惹事搞事,变得十分有礼貌,赵婶婶去王婶婶家里接他,说爸爸让他去他们家吃饭,他什么都没问,老老实实地来李家吃饭。
吃完饭,他还很懂事的帮着赵婶婶收拾桌椅碗筷,然后在院子里做完作业,眼儿巴巴的妈妈来接他。